回复@杨小羊: 其实管道泄漏爆炸属于典型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超30人死亡属于四个级别里的最高级—特别重大事故,按规定,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都要接受相应处罚,主要责任人5年内不能再当并受行政处罚,视事故原因和抢救表现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前个月正搞安全标准化呢,这下子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