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1111
@南京李世民: 梦鸽徒弟真不少,篡改编造不害臊,睁眼恶行变罪行,你妈请你接电话 @维基解密--负责自己: @萧含: 请问老赤同志:你究竟看没看我的文字?我有一个“罪”字吗?我用的是“恶”好不好?你这么睁着眼睛说瞎话,莫非真是得到了梦鸽女士的真传?[哈哈@赤江河: 右边请别转移话题,您认为劳教一次 展开全文【涉嫌伪证罪?】有网友在微博质疑:李天一强奸案,演变到今天已彻底成为一场闹剧,法律的尊严被践踏殆尽。法律界人士认为,梦鸽屡次诱导李天一否认犯罪事实,最终翻供,涉嫌触犯刑法,构成伪证罪,理应被追究刑责,如果罪名成立,则应当开除党籍、军籍、公职。请维护法律尊严,不可对梦鸽一再纵容! 转发 2043评论 609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