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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明君_71695

    不要再审了。强奸改涉嫌,涉嫌改嫖娼,嫖娼改无罪…就因为是涉及名人之子,就可改来改去。谈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妈的,你比簿某某还牛…哪有天理…受害当事人应站出来指证,别听律师在那里扯蛋… //@凤凰网: →_→ //@大红山水皮 :李家律师应该反诉女孩盗取名人精子罪。
    【李某某二审翻供:开房后接妈妈电话 啥也没参与】昨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新京报报道,李某某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强奸,一审时解释称自己喝醉、睡着了;昨日解释称一进间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出门接了十多分钟电话,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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