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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桂彬

    //@周缘求: 律师强奸当事人,已经非常之无耻!居然辩解被害人用手“盗取”他的精液,更是无耻之尤! //@袁裕来律师: //@-风留影-: 真不愧是百强律师,连“用手盗取精液”这么精彩的辩词都想得出来,真是业界一绝!只是知法懂法还犯法,四年大便宜大律了!
    【律所主任强奸女大学生 称对方盗取精液】(法制晚报)名校博士毕业、有“全国百强律师”称号的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勇,在律所办公室强奸19岁的女当事人。被抓后,一度称自己属于“犯罪中止”,被害人用手“盗取”了他的精液。日前,张勇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刑4年。🔗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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