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昂望东方: 错,故意杀人,未遂 //@昂望东方: 就是,按故意示人罪论外!//@老榕: 就是 //@全震动: 岂免职了事,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老榕: 就是 //@全震动: 岂免职了事,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武汉江岸区回应倒渣土埋人事件:涉事副书记免职】武汉江岸区后湖街道办事处下午回应倒渣土埋人事件,称被指下达埋人指令的幸福村党总支副书记暂停职务,接受调查。警方正对此事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调查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依法处理。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