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执法机关追究其故意杀人罪![怒] //@柴京瑞: [怒骂] //@bj鲁公: //@奋壹: 看见就转!让舆论的狂潮埋了狗官![怒] //@唐标铁柱_一松: 涉嫌刑事犯罪。 //@思想汇聚人生: [怒] //@陇之游子: 牛人,牛事
又一起典型的权大于法的丑剧!武汉村官下令大埋活人!11月15日三辆渣土车在武汉汉口埞角花鸟市场门囗倒土封路,工作人员上前劝阻,对方后湖街幸福村的王副书记下令埋人,当场埋了四五人。这事竟发生在幸福村,真是讽刺。王副书记,谁给你的权力?简直丧心病狂!可耻可恶!转起来,让舆论的狂潮埋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