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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山翁的微博

    三中全会新设立的两个机构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国家安全委员会,从法理上来说,前者经中央全会是可以设立的,而后者是否应当由中央提出建议,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它的常务委员会表决产生?我想,从法理上来说,应当是这样。这是毋庸置疑的,而不应当仅仅是现在这样。请教@于建嵘 @陈有西 @贺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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