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另外右边这个符号表情挺好的//@Lilys: 原PO好久不见,果然不呜而已,一呜ψ(° Д °;)ψ人 //@菁瓜: 噗……陆独…… //@更俗: 博主傻逼——博主以及新浪微博的一些傻叉编辑先把《反分裂国家法》读一遍去,不要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 //@狼儒曰: 已举报,不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