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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哈哈//@蠢货每天都是正能量: 大快人心!//@帕瑟杨: "有力的表述,未必是文雅的"哈哈哈哈今日最佳//@summer的连衣裙VV: 今日金句#有力的表述未必是文雅的# //@眼儿媚滴春: 干得好 //@困猫: 哈哈哈 头条新闻把握住了重点语句!//@葱猫CataR: 给法官点赞!!//@头条新闻: “有力的表述,未必是文雅的” 展开全文【原配骂小三“贱人”被起诉 法官称是实话判无罪】台湾一名詹姓女子疑老公与罗姓女同事外遇,直接到他们公司骂罗女“不要脸、贱人、╳╳娘、肖查某”等语,检方依妨害名誉罪嫌起诉,但法官认为,“有力的表述,未必是文雅的”,法律没理由处罚“说实话的人”,判詹妇无罪。🔗 网页链接 转发 6314评论 201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