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的人
@一切随风2013年: //@王子1247D: 能卖淫难道就不能被拍照么?要隐私?要尊严?当你脱的光光的劈开双腿给嫖客玩弄的时候你保护了你的隐私了么?你想到了你的尊严了么?[吐]//@岁月无痕88888: 这就是整天标榜人权之上的国度?//@中国热媒体: 同问//@极品二代表: 怎么没给上海的几个嫖娼法官也拍上裸照呢? 展开全文今天无意间看到这张照片,让我实在无法理解拍摄的心里,就算失足女做的是违法,但你不能剥夺人家的尊严,难道你赤裸裸的拍照上新闻是否合法?我记得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每个公民应该享有隐私权,就算人家违法,是否考虑让他穿上衣服在进行拍照?我想知道执法人员拍失足女裸照上新闻,是否违背道德底线? 转发 1782评论 592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