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海风005
[嘻嘻]//@好运来张勤: 人实际上就是穿上了衣服的动物,扒光了和低级动物没有什么不同,豪无庶档,有时还不如动物,动物只有发惰期才叫配,人尼,天天配。[嘻嘻][嘻嘻][哈哈]//@好运来张勤: 如此妞此丢人丢脸。[哈哈][哈哈][嘻嘻][嘻嘻][给力][伤心][伤心]//@蓝色海风005: 转发微博 展开全文今天无意间看到这张照片,让我实在无法理解拍摄的心里,就算失足女做的是违法,但你不能剥夺人家的尊严,难道你赤裸裸的拍照上新闻是否合法?我记得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每个公民应该享有隐私权,就算人家违法,是否考虑让他穿上衣服在进行拍照?我想知道执法人员拍失足女裸照上新闻,是否违背道德底线? 转发 1782评论 592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