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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匪以//@汉朝青: [吃惊][泪]//@孤痴沙鸥: 哪有尊重,暴露的是他们邪恶变态心理,恐怖的是他们头顶國微!//@katrina淼: 太过分了。//@孤痴沙鸥: 畜牲,欺侮小姐算什么本事,她们靠服务移民过来的吗?我大中华的法治特色你看到的只是一点皮毛而已,想体验看守所三日游
    今天无意间看到这张照片,让我实在无法理解拍摄的心里,就算失足女做的是违法,但你不能剥夺人家的尊严,难道你赤裸裸的拍照上新闻是否合法?我记得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每个公民应该享有隐私权,就算人家违法,是否考虑让他穿上衣服在进行拍照?我想知道执法人员拍失足女裸照上新闻,是否违背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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