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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予象阿三

    同右//@公民王海滨: 同右//@火狐狸baby: 呵呵。这个你更能理解了。现在的媒体可不管你什么尊严和其他,他第一手的照片那是利益下的本钱。利益是第一的。这帮记者有一部分是不管不顾的。@中国热媒体: 我相信,所以我也想知道这个无良的拍摄者
    今天无意间看到这张照片,让我实在无法理解拍摄的心里,就算失足女做的是违法,但你不能剥夺人家的尊严,难道你赤裸裸的拍照上新闻是否合法?我记得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每个公民应该享有隐私权,就算人家违法,是否考虑让他穿上衣服在进行拍照?我想知道执法人员拍失足女裸照上新闻,是否违背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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