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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明德律师

    北京高院聘请潘石屹做监督员绝对不妥。潘石屹旗下的公司,是中国著名的房地产公司,难免在北京市各级法院进行各类诉讼,潘石屹的这种监督员的身份,既有可能对其旗下公司的诉讼产生影响。 //@郑筠律师: 这是检察院的事,吴法天你懂法律吗? //@晋力律师:
    欣闻@潘石屹 先生被北京高院聘为监督员,首先表示祝贺!小民请您监督一案:赵安歌被北京一中院判无期,受贿款有三笔共计579万余元人民币。阮健锋行贿的331万元加上王龙俊行贿58万元共计389万元,行贿人也被判刑了。能查查剩下那笔约190万元的贿赂款是谁送的,为何行贿者受不到惩罚吗?相信您不会徇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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