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急公好义@袁裕来律师 大概以为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是广东省高院的分支机构,所以不满广东广电局没有经过他们律师的“社会化运作”就直接给“判决”了。顺便说一下:把“罪”与“过”混为一谈的律师,就别出去坑人了。[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