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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媣稥赤子心

    右边真乃大实话吖〜 //@巴黎城角凋零的阳光: 袁这样的律师为了反对而反对,不惜暴丑砸自已招牌。//@姚燕倩律师: 行政处理的依据是法院判决?难道以后记者证的吊销必须根据法院生效判决?
    今天,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做出查处决定,吊销陈永洲的记者证,责成新快报社全面整顿。http://t.cn/zRKnNk4。请问法院已经作业判决了?无罪推定原则还要不要?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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