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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引迪
11 years ago
诉棍的嘴脸 //
@侠骨柔情的杨华
: 博主这只嗡嗡叫的苍蝇真是让人讨厌!//
@柯华上海
: 博主的律师证是从地摊买来的,不懂法。 //
@任_丁
: 家归和国法的关系,不用得法院判决.
@袁裕来律师
11 years ago
今天,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做出查处决定,吊销陈永洲的记者证,责成新快报社全面整顿。http://t.cn/zRKnNk4。请问法院已经作业判决了?无罪推定原则还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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