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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引迪

    诉棍的嘴脸 //@侠骨柔情的杨华: 博主这只嗡嗡叫的苍蝇真是让人讨厌!//@柯华上海: 博主的律师证是从地摊买来的,不懂法。 //@任_丁: 家归和国法的关系,不用得法院判决.
    今天,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做出查处决定,吊销陈永洲的记者证,责成新快报社全面整顿。http://t.cn/zRKnNk4。请问法院已经作业判决了?无罪推定原则还要不要?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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