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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软宝宝喜欢暖暖宝宝
10 years ago
是的,也许确实是陈永洲违法,但究竟如何,应该经法院判决后处理。现阶段,报道不宜,也不应通过主观臆断进行报道。//
@袁裕来律师
: 这个帖子竟有不少人唱反调,说明很多人都没有程序意识没有权利观念。悲哀。
@袁裕来律师
10 years ago
今天,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做出查处决定,吊销陈永洲的记者证,责成新快报社全面整顿。http://t.cn/zRKnNk4。请问法院已经作业判决了?无罪推定原则还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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