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陈立红: 北京法院聘监督员是违反宪法的行为,因为宪法规定,人民群众有权监督各级党政及司法机构,聘监督员的本质是把人民监督排除在外。//@陈文伍: 有钱又有权,就是牛啊[哈哈] //@陈无知: 不错,权力与资本公开媾和。 //@袁裕来律师[哈哈] //@洪晃ilook: 哇,这样潘总的结巴会变成永久性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