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香满径微博: //@刘上誉: //@铲除贪官的号角已经吹响: //@蒙冤警察董才: //@赵文馗: //@历阳光: 为孩子, 转! //@吴必虎: 受教育权神圣不可侵犯! //@任志强: 人权生而有之。
在香港生孩子,小孩就是香港户籍了;在美国生孩子,小孩就是美国户籍了;在欧洲生孩子,小孩就是欧洲户籍了;在中国生孩子,小孩子不一定是中国户籍,可能是黑户,生命的合法性来源于政府的“准生证”。强烈呼吁孩子一出生就应该享受自然国籍,不要因为大人的过错而惩罚孩子!支持的请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