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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12333

    【社保直通车】宿迁降低失业保险费费率。2013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全市失业保险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比例从1%下降为0.5%。据此统计,每年可为企业和个人免缴失业保险费6000万元,全市将有近7千余户企业和28.7万名参保职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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