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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马行空的马甲2011

    有这种倾向[抓狂] //@刘胜军改革: 我们在滑向警察国家的深渊吗? //@王冉: 即便记者真的受他人指使,我的疑问在于:我们--也包括中联重科的员工们--希望生活在一个用什么样的方式解决类似争端的社会?是先用证据状告媒体的社会还是先用公权力跨省抓记者的社会?
    【陈永洲认罪的看法】1,陈的口供不排除存在被刑讯之可能,未经法庭认定之前,未必属实,赵作海佘祥林都承认自己杀人;2,即便陈收钱,只要报道基本属实,不构成损坏商业信誉罪,只可能涉嫌商业受贿,长沙警方对此案无管辖权。3,本案长沙警方程序违法仍需深究;4,央视播放时应有其辩护人观点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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