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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有怀疑,但凭心而论,如果陈永州确实收了钱,拿别人写好的文章发表,则属严重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再看看后面的事态发展吧。。。//@吕浣溪: 事情闹大了这是目前阶段唯一收场。 //@刘忆斯: 不出意料。 //@深圳陈荻: 无耻啊,还是那些套路 //@蒋-美丽: 转发微博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失实报道】近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长沙警方刑事拘留引起关注。日前身处看守所的陈永洲向民警坦承,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他受人指使,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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