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就不是善类,和那个办户照的民警一个德性//@朱光荣律师: 小鬼难缠 //@炜衡王发旭律师: 曝光! //@迟夙生律师: 回复@神的小珊: 公务人员在履行公务时不受肖像权保护,他们是公民的仆人,公民们拿起手机拍照曝光他们吧! //@神的小珊: 您这样曝光个人信息,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违法
这位就是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档案室的负责人,此人坚决不按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明确规定履行职责,果断剥夺律师阅卷权,还有没有被她刁难过的律师?这样握有权力以权枉法的人滚出法院![怒]拍摄于她的办公室。 我在:🔗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