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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婆也疯狂

    感觉有一种放纵14-16周岁男生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得意味.中国对儿童的性教育又不愿意做.到了十几岁了才在课堂上羞羞答答的随便说一说.小朋友从小不懂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大了自己歪门邪道去了解性知识反而误入歧途.各种身心不健全的人做出来的各种奇葩事还少吗!?
    【最高法:未成年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不定罪】鉴于部分性侵害犯罪的低龄化特点,《意见》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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