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撰稿人翟文龙

    //@老徐时评: 记者的报道系职务行为,“损害商业信誉罪”的适用存在争议,“先抓后审”也难以服众,记者合法正当的采访权和公众的知情权不容随意侵犯。警方或者给出更多证据,或者应当放人。
    【新快报头版再次呼吁放人 专家称不能先抓后审】新快报今日头版再次呼吁释放记者陈永洲,认为一切在法律框架下解决,不能先抓后审。专家认为,判断新闻报道失实与否,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并非所有的报道失实都等同于“损害商业信誉”。🔗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6426评论 2313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