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南山小木

    //@司马平邦: //@张鹤慈: 回复@曹凡: 问题是陈永洲做了什么而不是他的职业是这么。没违法被抓不是记者也应该声援,违法是记者也不能免责。新快报说了在法律框架下解决,法律解决需要先弄清楚事实。不能只因为他是记者就不能抓,就必需放人。法律解决需要听两造的理由。
    【《新快报》记者被刑拘事件追踪】23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记者的职务行为是否适用“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否可以越过其单位直接对本人进行拘捕等问题引发热议。对此,中国记协相关工作人员称已知悉此事,并已介入调查。(详见长微博)@新华社中国网事
    1. 微博附图
    转发 2961评论 965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