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不吃飯飯: 新华社“中国网事”这样说:“记者合法、正当的采访权,背后是公众的知情权,不容随意侵犯。” //@胡洪侠: //@龙兄: 不敢说记者绝对没错,但警察在这件事上拘捕记者,绝对有错! //@邵明波: //@新闻矿工: //@行者老陈: 支持新华社说法
【晚安,中国】“记者因报道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然而就目前警方和企业发布的信息看,记者的报道系职务行为,“损害商业信誉罪”的适用存在争议,“先抓后审”也难以服众。记者合法、正当的采访权,背后是公众的知情权,不容随意侵犯。各方高度关注之下,警方或者给出更多证据,或者应当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