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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以“损害商业信誉罪”抓记者是滥用警权】对经营者进行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是媒体的正当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监督批评权的延伸。如果因为刊发批评性报道就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就可以跨省刑拘,这触及了新闻从业者的生存底线,触及了法律和文明的底线🔗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