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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不放人!凭什么越过单位 越过报社直接抓记者?记者采编稿件一经刊发便于记者没有任何关系 而是要媒体单位对事实进行负责和担当!这都成了啥舆论环境了!纳税大户背后多少黑幕 这位陈老师估计也就敢写了冰山一角⋯然后就被逮了⋯那以后还敢报啥!光报六条腿的老母猪嘛!必须无条件放人! //@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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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报》记者被刑拘事件追踪】23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记者的职务行为是否适用“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否可以越过其单位直接对本人进行拘捕等问题引发热议。对此,中国记协相关工作人员称已知悉此事,并已介入调查。(详见长微博)@新华社中国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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