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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肛的毛

    //@大鹏看天下: 同意!这种观点是比较冷静客观的。事情已发展至此,静观其变吧。近来不断有记者被抓捕,也是一个警钟:媒体人一定要自身干净,万不能搞新闻敲诈,如此,即便暂时被邪恶的权力打压,终究会有清白~ (备注:如果能坚持到活着出来的话)
    【记者被跨省刑拘,新快报头版呼吁放人,是否合适?】我认为,如果新快报确信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的报道没有原则问题,不管是基于保护职工,还是伸张正义的角度,都应该呐喊;如果报道捏造了事实,已构成了损害商誉罪,则主管领导应该投案自首,记者实施的是职务行为,本案是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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