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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公知

    //@无规矩难成方圆: 王立军还有“公安机关起诉报社”这块遮羞布,长沙警方连这块遮羞布也不要了?//@展江: 有了法,就可以谈,就可以影响观念和未来的司法。 //@嘎达梅林v: 有了法,又能如何?!//@展江: 没有新闻立法,何谈记者权利?//@林中菜鳥:
    记者若涉嫌犯罪,当然不能逃避法律制裁。可执法更应守法:记者发表报道是职务行为,这个常识连王立军都知道,所以“双起论”虽为恐吓记者,但还要有起“公安机关诉报社”这块遮羞布。长沙警方直接抓记者,连这块布都不要了。怎么说呢?你们太给法盲界丟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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