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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俏楚玉

    【长沙警方:你们抓错人了!】因报道中联重科财务问题,长沙警察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跨省抓走了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请问长沙警方懂不懂法?记者在其报纸上所作报道是职务行为,如报道失实,报道对象可到法院起诉报社及记者。如果长沙警方非要越过法院抓人,干嘛不直接抓社长呢?请转发,呼吁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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