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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凡-凯

    //@展江: 没有新闻立法,何谈记者权利? //@林中菜鳥: //@中国青年网: 【11月8日就是记者节了,主题可否定为:记者权利与社会红利?】记者的权利得到保障的越多,社会的红利就收取的越多。善待记者的社会,是社会红利稳定自生的社会。@徐昕 @展江
    记者若涉嫌犯罪,当然不能逃避法律制裁。可执法更应守法:记者发表报道是职务行为,这个常识连王立军都知道,所以“双起论”虽为恐吓记者,但还要有起“公安机关诉报社”这块遮羞布。长沙警方直接抓记者,连这块布都不要了。怎么说呢?你们太给法盲界丟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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