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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皮-西-瓜

    别说是抓记者,就是抓任何人都要承担法律和舆论的风险,对吧最右//@安崇民: 有一句说一句:过早的“断语”不是好判断;记者如果确凿涉嫌犯罪、就不是不能刑拘的。一如右手言,事实清楚、执法有据,媒体和过早断言者,也得承担。[嘻嘻]//@展江: 直接抓记者,必须承担法律和舆论风险。
    记者若涉嫌犯罪,当然不能逃避法律制裁。可执法更应守法:记者发表报道是职务行为,这个常识连王立军都知道,所以“双起论”虽为恐吓记者,但还要有起“公安机关诉报社”这块遮羞布。长沙警方直接抓记者,连这块布都不要了。怎么说呢?你们太给法盲界丟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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