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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我飞翔41021

    放人,放人,放人!!! //@周泽律师: 损害商业信誉罪与诽谤罪,在民法上均对应于名誉权。刑法上将诽谤罪规定为自诉犯罪,而未将损害商业信誉罪规定为自诉犯罪,唯一的理解,就是商业企业有钱,可以找公安办事,不用自己亲自出手。
    #声音#【长沙警方,请放人!!】#新快报记者被抓# 各位读者,我们的记者陈永洲报道了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然后他就被长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对此,我们要呐喊——请放人!!! 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更多内容请浏览新快网🔗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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