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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姚校尉

    //@林岳芳: 看过@新快报 这篇所谓的”本报评论员“文章,我简直笑喷了![哈哈]去抓人的都是老警察?记者大叔都称你们叔叔呢![哈哈]陈永州的”幼妻“?幼妻还没成年吗?[哈哈]随处乱用的破折号,到处点缀的卖萌与哦啊,新快报,评论文章是这样写的吗?[哈哈][吐]
    @新快报 有何资格要求放人?继刘虎被捕后,该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刑拘。此事尚处侦查阶段,按规新快报非但没有资格要求放人,反而应作为共同嫌疑人等候调查。现在居然私用舆论公权,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模样,高呼放人。中国法治,媒体不是法外之地,穷骨头更非抗法招牌,舆论绑架终将自我搬石砸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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