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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年蝴妖M

    //@文茜小妹大: 除非記者涉案敲詐勒索,否則若只涉及報導毀謗及民事官司,警方無權也無理逮捕人。警方並非公司行號商譽的保全打手 ,他們是人民保姆//@老沉: 关注!
    《新快报》记者陈某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于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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