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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朋
10 years ago
//
@Paul郑褚
: 完了,雪球上面的人至少一半得进去。//
@郭光东
: “损害商业信誉罪”用到新闻记者头上,真尼玛滑天下之大稽,全世界都找不到第二个国家(朝鲜基本无商业)。[怒]
@郭光东
10 years ago
【蠢到令人发指】就因为写了批评中联重科的报道,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在广州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照这个节奏,星巴克、苹果、麦当劳得立马报案,要求北京警方抓捕央视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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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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