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左中右: //@吉四六: //@运床专家: 我认为这是个标志性案例 强烈关注//@博客天下: 新快报就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一事发表声明//@新快报: 中国记协(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正密切关注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跨省刑拘一事,并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