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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忍极限

    //@吴颜吴雨: 警察抓律师和记者当慎重,不能当做私人的工具。//@孙吉森: //@廖睿: 公安机关介入这样的案件,应该特别慎重,否则,有被中联重科这样的强势企业当做打手的嫌疑。调查记者做批评报道,是在行使舆论的监督权,公安机关应该尊重媒体的权利。
    【中联重科屡被批评 报道者遭刑拘】(记者 张伯玲)《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曾发表10篇有关中联重科“利润虚增”、“利益输送”、“畸形营销”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评性报道,10月18日以涉嫌损害企业商誉的罪名被长沙市公安局拘留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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