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逆民者亡: 谁给它们的权力? //@醉侠老高: //@吴魁明律师: //@For宪政: //@郭能斌: 该行政处罚主体适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谢靖波律师: 上法庭?行政诉讼?我看行。 //@袁裕来律师: 亮点: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的公章。
唐吉田律师被拘留五日,看看公章,(温馨提示:请先戴好防护眼罩,否则必闪瞎你的钛金眼),公安分局内设的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根本没有处罚的决定权,拘留不但没有事实依据且程序违法,等着上法庭吧!另外,大家都纷纷表示从没有见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的公章,他们泄密了,我们长见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