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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德法官

    完全赞同这种法官思维,而且绝对支持这种法律思维。只有经由概念法学,才能超越概念法学。凡是借口实体正义的,都是伪法治派。
    接待一个打了八年的继承案子客户,老人去世留下录音遗嘱,尽管没有两名以上见证人,但所有子女都承认录音真实性,法院硬是认为录音遗嘱不符合法律要件无效按法定继承判决,要知道公证、代书、录音等遗嘱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要证明遗嘱真实性,但现在明明就是真的,法律书呆子惹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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