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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瓷器国书生

    //@喝茶的帽子: //@温心1984: 警察来说的原因就是这条。谢谢散人!//@五岳散人: 如果辣椒是因为转发那个饿死小孩的帖子被传讯,这事儿就怪了,因为他转发的是我的转发,我说"要不就抓造谣者、要不就去死一死"。我要不要去自首?
    早晨一睁眼,先打开微博。看见了辣椒今晨四点多发了一条微博,说24小时后见分晓,并删除了前面说自己被带走的微博。赶忙打他手机,已处于可呼叫状态,但是始终无人接听。要通报的是@变态辣椒 并没有回家,也并未与我联系。根据那一条微博判断:人依然在派出所。大家觉得这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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