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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洽之阳

    据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9日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限内,通过靖边县人民法院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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