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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剑芒备用003: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指在公共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二货们看明白,欺辱的首先必须是“中国国旗”!什么时候一条虫子变成了中国国旗?//@司马南: 同样内容我已经发过一次,但是应者寥寥.
    @东方早报 已涉嫌触犯刑法:侮辱国旗罪】中国法学会会员,资深检察官@格桑梅朵汝奇: 上海@东方早报 辱骂看升旗群众为“爱国虫",且在配图中把庄严的国旗放在一条大虫子的头部;公然无耻玷污践踏国旗,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侮辱国旗罪,应依法惩处! @AC饶谨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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