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Anson-Hwang

    在司法不独立的情况下,更应废除死刑。死刑往往会做为毁灭证据的非法手段。我们都不是生命的创造者,更没有任何的理由去剥夺别人的生命。//@王石: 挺! //@张力奋: //@人文经济学会: 转发微博
    我反对死刑。既然认为杀人错误有什么理由再去杀一个人?死刑在逻辑上站不住脚。当然,从滥用死刑到不用死刑有一段过程,应该是逐渐减少,更慎重地使用。特别对社会上有争议的死刑更要慎重。可是现在的情况恰恰相反。这使大家大失所望。我们这个社会应该走向和谐而不是加剧分裂。不知道执政者是怎么想的
    转发 5335评论 245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