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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晓

    //@北京酋长: 请公布王功权的具体罪行!//@逆风蝴蝶: 如果不是警察抓人,有多少人知道王功权先生做的利国利民的伟大工作呢?强烈要求多次长时间黄金时段上CCTV!//@刘苏里: 哎,哎,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啊。//@刘军宁: 我认为每个公民都享有以下权利:参政议政,组党结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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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王功权无条件背书”是著名的《环球时报》在2013年9月14日社评“为王功权无条件背书有违法律精神”中的用语。9月14日,是北京警方出动了20几名警员,以“传唤”名义,在王功权住所进行了2个多小时搜查之后,将其带走,并在8小时之后宣布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对其予以刑事拘🔗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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