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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70年后咋办】刚在京买房的陈卓原本没想70年后的事,无意中看到《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未获批准的,期满后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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