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黄硕在微博

    回复@黄硕在微博: 逼着我骂人:草泥马的伟光正,就这几个破词不打拼音还发不出来说违反了什么条例,做尼玛的中国春梦去! //@黄硕在微博: 若夏jun峰该杀,则谷kai来更该杀;然谷kai来未被杀,杀夏jun峰道理何在?——哪怕夏非正当防卫故意杀人并非正当防卫。
    【夏俊峰案:同情是美德,法律是底线】不希望夏俊峰死,是站在人性和感情的角度。但在法治社会,法、理、情三者之间是有铁一样的排序的。同情是美德,但法律更是底线。承担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法治社会里每位个体的必须,也是法治存在的基础,个体权利的保障,社会秩序的保证。🔗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5011评论 3187
    原微博